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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从6月1日起执行


2010年07月27日08:17  来源:人民网-《人民日报》

 

  人民网乌鲁木齐7月26日电  (记者韩立群)7月25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政策。调整后的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。

  此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: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、失业、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(简称“三险一金”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,分为5个档次,即960元/月、800元/月、720元/月、680元/月、640元/月,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20至160元不等,各地平均增幅为24.6%;二是不含“三险一金”的月最低工资标准,也相应分为5个档次,即800元/月、660元/月、570元/月、530元/月、500元/月,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0至130元不等,各地平均增幅为24.72%。